婁星區(qū)查獲一師德師風問題教師
2011年4月28日下午婁星區(qū)在婁底華達學校查獲一頂風違紀進行有償補課和體罰學生的教師劉榮華。
該教師自2011年4月以來在自己所教班級組織10多名學生每天放學后違規(guī)補習語文數(shù)學,并收取每名學生補課費300元,并且還存在用教鞭敲打學生肢體等體罰學生行為。
2010年7月29日《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 教師不得“對本校學生進行有償家教活動或者提供其他有償服務”。湖南省教育廳湘教發(fā)〔2009〕36號《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guī)定>的通知》規(guī)定:“建立責任追究制”、“嚴格規(guī)范教師教學行為。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有償家教家養(yǎng)”、“ 嚴禁超標準收費和擅立項目收費?!?011年4月7日婁底市教師行為“十不準”:“不準從事有償家教、家養(yǎng)”、“不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等。
該教師將為她的行為承擔責任。(周 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