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制度是各級紀委常用的工作方式,是紀委發(fā)揮其監(jiān)督職能的重要工作方法。哪些情形下黨員干部會被紀委約談呢?
1.任前廉政談話
形式:個別談話(一對一)、集體談話(一對多)
談話對象:新任黨員領導干部
要點:傳達上級黨風廉政精神、通報警示案例、告誡走上崗位的領導干部要勤政廉政、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分內之事。
2.教育提醒談話
形式:個別談話
談話對象:各級黨員干部
要點:對黨員干部思想上的困惑和不良傾向、工作生活中的違紀違法苗頭、黨性黨風黨紀方面的輕微問題進行談話。
3.信訪談話
形式:個別談話
談話對象:被舉報反映問題的黨員干部
要點:對群眾舉報反映的問題當面向組織談清楚,并根據情況進行適當教育。
4.誡勉談話
形式:個別談話、集體談話
談話對象:對存在一定問題但不夠降免職條件的領導干部
要點:適用于談話對象“不嚴格執(zhí)行廉潔自律規(guī)定,造成不良影響”等七種情形。談話中將聽取談話對象對有關問題的解釋和說明,并通過談話進行告誡、勸勉,向其鄭重指出存在的問題,促使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錯誤。
5.談話函詢
形式:1、發(fā)函請作說明;2、分管領導或室領導與其談話;3、黨委主要負責人與其談話;4、委托下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談話。
要點: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反映問題線索的處理方式之一。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具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給予輕處分或批評教育,或者反映問題不實而予以澄清的;反映問題籠統(tǒng),多為道聽途說或主觀臆測,難以查證核實的線索。
6.組織調查談話
形式:紀檢監(jiān)察機關辦案人員與其個別談話
談話對象:有違紀嫌疑的黨員干部
要點:根據黨內法規(guī)規(guī)定,由違紀嫌疑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規(guī)定的地點配合組織調查,講清有關問題。經過初核、立案,認為確有違紀事實,需要追究黨政紀責任的情況下,紀檢監(jiān)察機關調查違紀違法案件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坊間常說的“雙規(guī)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