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孫振華因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本人繳納公車私用費用。”這是近日山東省紀委通報的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之一。
事情還要從今年2月5日說起。當日13:40,一輛牌照為魯FE0030的黑色轎車從棲霞市行政中心院內駛出。該車向市區(qū)西南方向行駛23.1公里,到達棲霞市觀里鎮(zhèn)彭家莊村,從村北進村左拐進入一住戶家中。
這一幕被棲霞市紀委組織的暗訪人員發(fā)現(xiàn),紀檢機關立即對這起問題線索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這輛轎車是棲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公務車輛。2月5日下午,孫振華私自駕駛該車到棲霞市觀里鎮(zhèn)彭家莊村岳父家,將他妻子接回市區(qū)自己家中,然后駕駛該車回到單位。2月6日上午,孫振華又私自駕駛該車到位于棲霞市翠屏街道辦事處南林家莊村的父母家看望,當天11:00左右駕駛該車回到單位。
“我認識到這種行為違反了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制度,違反了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都是僥幸心理在作怪,我愿意接受黨紀處分”。孫振華接受組織調查后在個人檢查中寫道。
2016年3月17日,棲霞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孫振華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其上繳有關費用。同時棲霞市紀委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棲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要領導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本報記者 張曉明 通訊員 宗鵬)
公式
【執(zhí)紀者說】
在當前大力正風反腐的形勢下,個別黨員干部仍心存僥幸,公車私用,反映出的是紀律意識淡薄、自我要求不嚴的問題。這就要求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四風”問題扭住不放、一寸不讓,持續(xù)加壓用力,從嚴正風肅紀,推動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真正落地生根。
——棲霞市紀委 蔡紹衛(w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