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湖南省紀委立案審查并報經湖南省委批準,決定對劉少兵、鄒小敏等2名省管黨員領導干部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省建筑工程集團總公司黨委委員、常務副總經理劉少兵嚴重違紀案
經查,劉少兵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要財物;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建設領域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違法犯罪。
劉少兵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決定給予劉少兵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衡南縣委原副書記、縣長鄒小敏嚴重違紀案
經查,鄒小敏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超標準配置、使用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guī)定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為謀取個人職務晉升送給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縱容、默許配偶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收受禮品、禮金,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并搞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yè)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涉嫌違法犯罪。
鄒小敏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決定給予鄒小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