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冷水江市紀委、市監(jiān)委通報了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案件。
1、市農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群力收受紅包禮金案。
2013年至2016年初,陳群力在擔任冷水江市農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時,分管科質股、管理股,每次下鄉(xiāng)核查農機具、考察項目或結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時,市農機局服務對象艾某某、周某某、王某某等人為獲得其關照,都會送給陳群力6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紅包。陳群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共收受了艾某某紅包3600元、收受周某某紅包3000元、收受王某某紅包2000元、收受李某某紅包2000元、收受黃某某紅包3000元、收受羅某某紅包禮金3000元、收受蘇某某紅包800元,合計17400元。此外,陳群力還有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4月,陳群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撤職處分,并被追繳違紀所得。
2、渣渡鎮(zhèn)原林場村李志明等6人違規(guī)公款國內旅游案。
2013年6月,原林場村支部書記李志明、村委會主任李雄飛、村委會報賬員李細元、支部委員李傳湘、計生專干兼婦聯主任李于珍、村民委員會委員李首的妻子李建明(李首因有事要妻子代替前往)等6人在冷水江天馬旅行社報團,以參觀學習的名義前往北京進行集體旅游。往返共計6天時間,旅游期間共計開支13680元。旅游回來后,李志明等人在天馬旅行社開具了13680元的發(fā)票,以招待費的名義在林場村財務中入賬,將本應由李志明等6名村干部自行承擔的旅游費用(每人2280元),用集體資金進行了支付。2018年4月,李志明、李雄飛、李細元、李傳湘、李于珍、李首等6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追繳違紀款。(冷水江市紀委監(jiān)委)